题记:一程灯火,一程风霜,那些邂逅的人,不相忆,自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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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那个颇通文墨的老板第一次见她,就吐出了“我见犹怜”四个字,我们的女主人公就叫“小怜”了。
小怜曾经是个一怀童话,满心梦幻的阳光女孩。而今,小怜是谁呢?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位,大家看完故事或许会有个说法。
小怜是个贫家女,家贫缘于双亲是一对病秧子,所幸小怜还是很健康的,难道真的是负负得正?小怜生的很好看,也很懂事。这让父母在困苦中得到了一点安慰。一家三口像是汪洋中的一条船,起起伏伏,摇摇晃晃总算安全驶到小怜十八岁的港口。小怜放弃了大学,因为她知道家里已没有能力供她继续读书,而她也必须去赚钱养家了。这种状况,并没影响到小怜开朗的个性。
走入社会,首当其冲的就是“处朋友”的问题。小怜的父母不是没做过依靠女儿来“咸鱼翻身”的梦,实际上以他们女儿的条件,钓个金龟婿应该不难。只是爹妈有意,女儿无心。小怜的王子抱着吉他就把她的魂勾走了。
是的,小怜爱上了一个吉他手,是个在夜店里讨一份生活的年轻人,才艺泛泛。小怜一见他就被迷住了,是迷恋他忧郁的眼神?还是羞涩的笑容?总之一种根本说不上来的味道让她欲罢不能,几次见面,就潦潦草草把自己的少女时代推进了终点站。
另一段人生从奉子成婚开始。尽管拮据的生活愈发拮据了,小怜周旋在父母的怨言和丈夫的尴尬中,把彼此的矛盾倒也化解的似模似样。三年,也不过是三年,黄连树又遭暴风雨。他们的儿子竟然有一种先天痼疾。从孩子说话迟钝,反应迟钝,发育迟钝开始查起,每一处医生的回答都是:恕我们无能为力,去别地看看吧。
又两年,夜店接二连三的被查,吉他手的收入时有时无;小怜也因为常常误工而频临下岗,这个家再也撑不下去了。小怜无助的心,开始慢慢跌落。。。。。。
我和她便是在此后不久认识的,她是我同事的外甥女,也是我们公司一个大客户的“外室”。
是她姨妈牵的线,老板对她很是宠爱,巴望她能为他生个儿子,继后香灯。姨妈这线是怎么牵的没人知道,小怜给家里的说法是在京谋了一个职位,收入颇丰。
财力作伐,小怜的包装是非常成功的,美而不妖,贵而不奢。那种雍容优雅的气质,仿佛是经过几代人的沉淀;随老板出入的各种高级场所,也仿佛是她驰骋多年的领地。
老板温文尔雅,却是个狂到骨子里的人,对小怜的介绍,一律是:“这是你小嫂”、“这是你小弟妹”天经地义的平稳。但这并不等于他对小怜的背景不了如指掌。记得一次饭局上,有朋友推荐南方的一家军医院可能会治疗小怜儿子的病,老板随即轻拍着小怜的肩说:放心,我回头就拿五十万,明天叫人给小刚送过去,让他赶紧带孩子去看,不够再回来拿。小刚正是小怜的丈夫。老板没有一丝的尴尬,座上宾们自然也就把那些雀跃不已的尴尬狠狠地埋了下去。
还听闻有一次陪老板参加晚宴的小怜和正牌夫人不期而遇,众目睽睽之下,她落落大方的站起,挽着夫人坐到她的位置上,叫声姐姐,斟茶,添酒,然后退到一边,虽说不上毕恭毕敬,也是低眉顺眼的。那一团和气的温馨让知情者无不倒抽一口冷气。
她就是这样的落落大方,把一切不正常的事情做的合情合理。
小怜26岁的生日会办得很热闹,一天的吃喝玩乐还不足兴,入夜了老板还请大伙去“海港不夜城”品茶唱歌。端茶上来的女侍是以跪姿服务的,一个女孩很不屑地在她背后说:“就算我穷死,也不做这种没人格没自尊的工作”。这个女孩自然没有想到有时候人格和自尊也是一种奢侈品,好多人要不起的。小怜一定想到了,但她却没说,她说的是:“祝我们都好梦成真,唱歌吧”。第一首当然非寿星莫属。小怜在朦胧的灯光里,唱起了邓丽君的那首“我只在乎你”。老板是邓丽君的超级粉丝,唱这首歌有高分拿是一定的。更况,她的声音很柔很柔,眼光也是柔柔的看着老板,老板早已茶不醉人人自醉了。
我不知道她的爱情是否真的甜如蜜,我甚至怀疑她的爱情有没有着陆过?我不知道她在乎的是谁?我甚至怀疑她有没有真正在乎的人?
老板的事业和年龄同步增长,这让他很得意;而盼子不来,又让他很失意。另辟蹊径并不困难,小怜之侧还有小怜,长江一日不竭就少不了后浪。小怜的日子渐趋寂寥,她还是云淡风清的样子。倒是老板有些过意不去的意思,给她置办了一个小店,资金货物全部到位,工人连工资一起安排妥当了,她只需要坐在那里管着收钱就好了。小怜心存感激又不无歉疚,这几年来她一直在偷着吃药,是不可能给老板生儿育女的。倒也不是怕愧对夫与子,一来是她害怕再要一个还有病怎么办?二来是,做了妈妈的人知道孩子是多么的牵肠挂肚,怎么可能生了就给人家。她不想把自己已不清澈的生活搞得更浑,还是算了吧。老板要子,最好找别人,所以小怜就安心的在小店子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而丈夫还是拿着钱带着儿子在医院之间流浪。
小怜的不争被老板视为得体,对她的补偿也就更丰厚,甚至还询问她要不要一个更大的店铺,把那父子俩接来同住?小怜拒绝了。小怜是欲语还休,老板以为全懂。
一次在她的小店里聊天,我问:“你快乐吗”?她说:“我曾经快乐过”。曾经?这是一个多么恶毒的诅咒,仿佛永远不会重来!那一刹那我很为这个留不住昨天又抓不住今天的女子悲哀。
再一次,还是在她的小店里,我问:“你丈夫知道这一切吗”?她说:“他一早就知道,我没时间回去的话,他就带孩子来给看我”。那一刹我怔住了,原来并不总是当局者迷,也有旁观者不清的时候。
出国以后,和朋友联系时偶然得知老板终于如愿以偿喜获麟儿,只是那位妈妈恃子而骄,要请小怜走路,小怜则顺水推舟清理物产,回几千里外的家父母夫儿团聚去了。
回忆和小怜接触的这些日子,老板的正室也是让我耿耿的人。一般说来,她习惯深居简出,不会显山露水。然某日我受同事之托,给老板送些文件,因他没有时间,我反而得以见了她一面,那是个秋风瑟瑟的傍晚。她苍老的脸颊格外萧索。一握之下,明显觉出她的手比脸更要苍老。据说白手起家的人,要么格外大气,要么格外小气。老板的大气是人尽皆知的事,她的小气也不过是白苦了自己。不下堂就算对得起糟糠了吗?
这个荒唐的世界,终究是没有一点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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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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