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老狼的话题……
老狼谈爱情婚姻的认真叫人佩服,可这个话题谈论了几千年都没有结果,谈,也是白谈。
俺来提供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案:
首先要声讨造物主,您老人家为什么赋予其它动物一个短暂的发情期,而只让人类无休止地在这情欲的深渊里饱受折磨?俺恳求您发发慈悲,把发情期还给人类。
有了发情期,人类每年也就一两月痛苦(或者快乐)一下,其余时间则集中精力抓革命促生产,不会三心二意心猿意马,只会一心一意同心同德奔小康。(据统计,人类有59.99%的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男女私情,争风吃醋,勾心斗角之上)。
如果这个太难办,那也可以考虑让人类具备雌雄同体,单性繁殖的能力,许多花草、鱼类不就可以吗?相信自体的性生活也是快活滴,靠人不如靠己,这是天地不灭的真理。
这样一来,谁愿意生孩子了就自己动手,也就不会有什么产前焦虑,产后忧郁了。
什么?这也办不到?那您就下个狠心,干脆把人的性欲一刀切了!
没有性欲,就没有性趣;没有性趣,就没有后代怎么办?
没关系,我们可以把繁衍后代作为一项伟大的革命工作,“生孩子”可以是一项高尚的职业,待遇应该高于医生律师,出生率纳入计划经济范畴,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分配,统一管理……。这样一来,社会稳定,人口得到有效控制,增加就业,拉动内需,提高GDP,更能优生优育,一举多得。
您看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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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忽悠适可而止。俺接着老狼的故事做一个引伸:
当一个男人离开妻子回到中国,受到年轻女人的勾引,我们真的需要以他能不能“坐怀不乱”来判断他品格是否纯洁吗?
如何定义这样的男人?人性使然还是道德败坏?通俗的说,是好男人还是坏男人?男人怎么看这样的同类?女人怎么看这样的男人?身为女人,如果他是你的丈夫你怎么看,如果他是你的儿子你又怎么看?
两个人相爱,但因别的原因,不能发展他们的爱情,更不能建立他们期待的婚姻,他们真地需要履行“此生非你不嫁”和“此生非你不娶”的爱情承诺?
这样违背了承诺是否没有诚信?婚姻契约和普通契约有什么不同?婚姻契约可以设置有效期吗?可以逐条详细规定男女的责任和义务吗?可以规定一方没有履行责任而另一方可以终止契约的权利吗?
男人结婚三天后离家随部队去了,然后杳无音信。40年后,男人由台湾回来。你是期望他们俩离开几年后该改嫁的改嫁,该再娶的再娶,还是期望他们默默苦守?
默默苦守的人是否就比再娶再嫁的人高尚?再娶再嫁者是否就是背叛了原来的爱情和婚姻?重新组建家庭后还惦念着另一个“心上人”是否违背了“爱情的专一”,违背了道德?
文革的时候,有个女知青爱上了一个已婚的民间艺人。两人相爱,偷情。后来被人发现。艺人被“破坏上山下乡”罪送进监狱,女知青由于家庭出身不好,并对上面派来的干部态度不好,也被送到劳教农场。三年后,就在将要释放的前几天,女知青自杀了。七年后,男艺人获释回家,不久大病不起,忧郁而亡。
用今天的眼光看,这种“爱”是否仍然是一种“罪”?是否仍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造成这个悲剧的根源在哪里?假设这俩人最后花好月圆,他们如此铭心刻骨的爱情是否会天长地久?我看不可能,那又为什么?
我也说一个故事:两个知青在农村相爱了,后来男的上了大学,女的仍在农村。男的和一个女同学好上了,毕业时提出和农村女友分手,女的要死要活……结果不说了,有好多种结局,大家都知道。问题是:
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你怎么看这个男的?现代陈世美?
如果你是这女孩的妈妈(或爸爸),你怎么看这男的:该千刀万剐!?
如果这男孩是你的儿子呢?别告诉我你还坚持你的观点吧?为什么这样的“大是大非”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呢?
好了,如果谁能让人信服地回答这些问题,爱情和婚姻也就不那么神秘莫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