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提出的婚姻是一个契约的说法,我是赞同的。我认为这个契约是靠三个因素维系着的。它们是情感、责任 ( 或叫良心 ) 和法律,三者缺一都不完美。
被情感、责任和法律三者维系着的婚姻,是一个健全的婚姻。健全的婚姻应该是美好且有安全感的。
如果一个婚姻只是靠法律维持着,而失去了情感和责任的维系,那这个婚姻是一个名存实亡的契约。这种婚姻对契约双方都是痛苦。
如果一个婚姻契约仅是靠情感和责任维系着,而没有法律的保护,那这个契约就是常说的事实婚姻。“小三”和她们的那个他的关系,大都属于这个范畴。这种婚姻可能会是甜蜜的,但没有安全感,因为它缺少法律的保护。
只靠责任维系的婚姻,是契约中一方为契约中另一方做出牺牲的婚姻。那些长年守护着重病在床的配偶的人,就是属于这种婚姻。这种婚姻是最让人感动的婚姻契约。
朋友,如果你有一个被情感、责任和法律维系着的健全婚姻,那就细心的呵护和尽情的享受它吧。如果你仅有一个被法律维持着的婚姻,那就考虑尽早把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吧。如果你拥有的是一个只有情感和责任的事实婚姻,那你就要考虑,是应该放弃它,还是应该使之合法化。如果你正置身于一个责任婚姻契约中,那我向你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