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蓝花2021-07-28 02:47:39

崇祯十二年(1639年)八月初二凌晨,在北京西城甘石桥四牌楼下树起有叉的木头一根,有司职员设好法场,八九点钟百名刽子手进场,每人手提小筐,筐里是铁钩小刀,然后各人开始磨刀。到了十点多钟,围观的已经是人山人海。

郑鄤“科头跣足”,坐于筐篮之中,还与一个童子交待家事。等行刑之人将他抬起绑缚在木头上时,郑鄤还很好奇地说:“这是怎么说的。”虽然他知道自己必死,但他以为会是大辟之刑。这时宣读圣旨,最后说:“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话音刚落,百名刽子手群起而和之,其声如雷,闻者股栗。炮声响后开始行刑,因为人潮汹涌,围观都看的并不清楚。这时有小红旗向东飞驰,风飞电走,说是向大内禀报行刑刀数。直到中午,行刑已毕,天色也暗惨之极。这是明朝崇祯年间发生两起凌迟冤案之一——郑鄤案。

这是明朝崇祯年间发生的两起凌迟冤案之一(示意图片:PHGCOM/维基,CC BY-SA 3.0)

郑鄤(1594年-1639年),字谦止,号峚阳,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今江苏武进)人,东林党人。天启二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崇祯年间因被控“杖母”和“奸妹”,凌迟处死。三百多年来,人们一直对郑鄤案争议不断,为郑鄤鸣冤之人屡见于史,郑鄤之死,也成了一件历史迷案。或许可以从袁枚的《子不语》“猪道人郑鄤”中参透其中玄机。

话说明朝万历年间,有个华山寺,寺庙里养了一头猪,已经很多年,连毛都脱光了。不过这头猪能坚持吃斋,不吃不干净的东西。每当听到僧人们念经,猪还会磕头像是在行礼,全寺的僧人都戏称这头猪为“道人”。

某一天,这头猪已经老得不行了。主持和尚湛一法师是个有道行的高僧,碰巧要外出说法,就把徒弟们都招来,说:“如果猪道人死了,必须把它切成碎肉块,然后把这些碎肉分给寺庙周围的人家吃。”众僧虽然点头答应,但心里都不以为然。不久猪果然死了,僧人们就私下把猪给掩埋了。

湛一法师说法归来,就问猪死了后怎么处理的?众僧就实话告诉了他,并且说:“佛法禁止杀生,所以我们才把猪道人埋葬了。” 湛一法师大吃一惊,就赶到埋猪的地方,用禅杖敲击地面,哭着说:“我辜负了你,我辜负了你啊!”众僧不解,就问为什么?湛一法师回答:“三十年后,某村有一位清廉的高官无辜却受极刑而死的,就是这头猪转世啊。猪道人前生是个宰相,做了亏心事,也知道自己劫数难逃报应,就投胎为畜生,求我帮他超度。我就想出了这个碎割的方法来抵消因果报应。没想到却被你们这些庸才给耽误了。哎,这也是他的劫数吧,没办法挽回了啊。”

崇祯年间,某村出了一位翰林郑鄤,素来品行端正,是东林党的成员。被他的舅舅吴宗达出面诬告,说他曾经用杖打自己的母亲,就被凌迟处死了,天下人都深为他抱冤。那时湛一法师已经圆寂,众僧想到前面的事情,才佩服他所知悉的因果报应。

因果报应,丝毫不爽,猪道人前生是个宰相,本以为转生成猪可以逃过一劫,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本应该施于“猪道人”身上的“刀解法”落在了郑鄤身上,最终也没能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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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清〕袁枚:《子不语》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