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无痕2022-06-26 16:25:39

费了很大的力气,把老键推倒小丸子面前。我们希望老键能和风情万种的小丸子发生点什么,谁知道他看了小丸子几分钟,又把目光投向老美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控枪不控枪,堕胎合法不合法,关你老键屁事。再说,在老键所推崇的拥有最合理法律的澳洲,拥枪是合法的,堕胎是违法的(有条件)。

澳洲拥枪合法更扯,就是你可以买枪,但你不能用它来自卫。什么概念,坏人可以买到枪,自然可能用枪犯罪。好人麻烦了,你遭遇生命威胁,却不能用枪自卫。任凭坏人为非作歹,什么鬼逻辑。

澳洲对堕胎是这样规定的:

妊娠24周以内的女子堕胎合法。 实施150米抗议区禁令,不再要求父母同意堕胎以及提供早期医疗堕胎药物。 妊娠14周后,必须由两名医生核准才可以堕胎。 妊娠24周后堕胎属于违法,除非需要挽救孕妇的性命。

反对堕胎的人理念是拯救生命,于是对堕胎问题的看法就是如何定义生命。按这个推理,澳洲人认为妊娠24周之内的胎儿不是生命,之后就是生命了。有什么依据? 

支持堕胎的人认为孕妇的身体是自己的,自己的身体应该自己做主。澳洲那个法律又有问题了,妊娠24周之内身体可以自己做主,之后就不可以了。又是一个说不清的问题。

不谈这两个事,要不然一剑也被挤到坑里。但是我坚持认为,在拥枪控枪堕胎合不合法这事上,保卫生命都是幌子,而支持还是反对都是人脑子中化学物质的一种态度。别试图用这个美丽的旗帜教育对方。

聊一聊另外一件事,就是对“通奸罪”的立法。

中国古代的时候,通奸是个大罪,尤其对妇女(妓女除外)。 在台湾,通奸作为刑事犯罪到2021年才被正式废除。看这个消息: 

台湾中央社5月31日称,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去年5月做出“释字第791号解释”,宣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违宪,立即失效”。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当时称,尽管通奸罪对于婚外性行为具有一般预防作用,但它对于维系婚姻关系或婚姻制度帮助很有限,因为婚姻的成立以双方感情为基础,是否能维持和谐、圆满则有赖婚姻双方的努力与承诺,而不是刑罚。为此,行政院去年12月通过删除“刑法”第23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以符合大法官解释宗旨,全案送“立法院”审议。5月31日,在场“立委”并未提出异议,因此三读修正通过。原“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原“刑事诉讼法”规定,“刑法第239条之罪,对于配偶撤回告诉者,其效力不及于相奸人”

注意哈,大法官废除这个罪的理由是“通奸罪”违宪。中华民国那个宪法存在多少年了?为什么现在才知道它违宪?宪法没改,是现在的大法官比以前的更聪明?还是现在的大法官脑子里面的化学物质不一样了?

美国大法官就那么几个人,他们做决定靠的是他们脑子里那些化学物质。三权分立的制度大家既然遵守,一般民众只能遵守他们的决定。可是,许多人(包括老键)都想着那些大法官们按照自己的意识做决定,是不是有点可笑的味道。

不谈老键了,这家伙辜负了小丸子可能的一往情深,以及多瑙潜在的争风吃醋,也辜负了键嫂的那碗白米饭。吃饱撑的,你管美国政治干吗?那里没有情调,没有情怀,没有情理。 

 

 

 

 

 

 

donau2022-06-26 17:08:45
你小心今天剑嫂的白米饭也没有
核桃小丸子2022-06-26 18:00:08
你神马意思,老键看了小丸子几分钟,又把目光投向老美最高法院。这不是明摆着说小丸子土肥圆,还一脸麻子,老键没看上吗?高级黑
木有文化2022-06-26 19:13:25
那就扶一剑上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