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销售国内电子产品,厂家没有在美国注册任何品牌并且鼓励我们使用自己的品牌。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应该注册一个品牌,同时,这个品牌注册是否就是通常所说的Trademark Registation?
例如,原厂家产品有五种型号 TJ-1,TJ-2,TJ-3,TJ-4,TJ-5;我们将使用PL-1到PL-5 在美国销售。是否PL应该注册为品牌,它与Trademark的关系是什么?
同时,如果使用与厂家不同的品牌,是否以后因产品质量有关的于客户有关的纠纷在法律上与厂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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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手指导!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