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正在与国内厂商协商销售合同,但观点有冲突:
我方:
唯一代理,合同五年。用与国内产品不同牌子。
(理由:前期各项投入及市场营销。市场未知。)
厂方:
若唯一代理:合同一年,使用厂家品牌,有年销售额。
若非唯一代理:可使用我方品牌。合同期限不限。
问题:
1。如果只签一年唯一代理合同,而且使用厂家品牌,我想我的投入基本是为厂家作广告,我不能得到任何益处。是否正确?同时,厂家在国内有产品公开报价,美国用户很容易得到产品价格。如果在美国报价接近国内报价,我就没法盈利,也就无法继续。我的思路是否正确?
2。如果签非唯一代理,使用我自己的品牌,我没有经验,而且不知道是否需要(或怎样)使产品能合法在美国销售。请哪位前辈讲解一下?
3。如果签非唯一代理,厂家是否可以与别人签唯一代理(美国或北美)从而影响我的销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