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如果开一个人的有限公司,一定要开公司账户吗?
因为这里面的问题很复杂。本来我想得太过简单,公司如果有业务,挣的钱除去成本都是我个人的。
但如果是有限公司,公司的收入要交税,虽然公司利润都是我提供我个人的专业服务赚来的,但是我从公司拿钱用要当做我从公司支薪的方式来领取,是不是这样?
但是成立初期,公司很可能收入不稳定,怎么来计算和操作呢?
另外要成立一间公司,倒是在没有任何收入之前,要我个人拿出一笔钱(时间和精力更不用说)来搞成立和置办基本办公设备等等花费。这些可以免税吗?
给我的感觉倒是:花钱有我份,但是我从公司拿钱(用)就要受限制了,虽然这公司是我一个人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