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国货2018-11-09 23:35:54

逃离监护人:被捡来的第13年,我要把全家送进监狱

 

 

很多孩子和父母吵架时会说,又不是我要你把我生出来的。

 

确实,子女没法选择自己的父母。

 

为人父母,这份要求最高、也最没有标准的工作,干的好坏,全凭良心。

 

去年,北京出现了第一例法院判决。一个未成年女孩父母的监护权被剥夺,转移给了民政部门的救助站。


全国第一张“未成年人紧急庇护通知书”就是为这个女孩开出的。

 

今天的故事是一个记者朋友给我讲的,她叫倪玮,在《今日说法》工作。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必须要逃离家庭的小女孩。

 

在抚养自己长大的母亲的默许下,她被多个亲人性侵。这件事持续了6年。

 

母亲在哥哥性侵她的时候装睡,同一间宿舍里,养父和舅舅先后对她伸出魔爪。

 

她想过报警,但害怕别人不相信她的话。直到受不了打,她才把这事告诉保姆。

 

那是她在这个家里,唯一可以信任的人

 

事件名称:逃离监护人

事件编号:老友记04

亲历者:倪玮

事件时间:2010年7月-2016年6月

记录时间:2018年11月

 

逃离监护人

倪玮/文

 

小芳看上去和同龄人没有不同。

 

她在北京读初三,即将中考。在校服袖子上,她用圆珠笔写着“王俊凯”,一谈起他眼睛就放光。

 

她说,有朝一日自己也要当偶像。

 

但小芳又和同龄人经历不同。

 

2016年6月21日,她到派出所报案,之后去医院检查。

 

医生说她的处女膜属于旧伤,还患有阴道炎、盆腔炎。

 

确认再三,医生才在处方笺上写下小芳的年龄:13岁。

 

 

报警前一天,小芳哭着来找王芹,除了她,小芳不知道还有谁能帮助自己。

 

因为王芹住在卢沟桥,小芳叫她“卢沟桥妈妈”。2002年小芳出生,还是个婴儿,她就被父母送到王芹家寄养,直到两岁才离开。

 

在王芹家,小芳卷起袖子,露出胳膊上一条条细长的青紫色伤痕。那是父亲用刀背打的,而母亲当时就在一旁看着。

 

小芳情绪低落,“实在是忍不了了”。

 

那天,她把压在心底多年的事一口气全说了。

 

王芹气得浑身哆嗦,“把这孩子毁了,一辈子的事儿”。

 

小芳童年照片

 

第二天,王芹带小芳去派出所报案,案情太复杂,她们辗转了好几个部门。

 

警察问小芳话,她的状态“迷迷瞪瞪的”,问什么都说想不起来。

 

小芳曾经在公安局门口徘徊很久,她想报警,但害怕没人相信自己说的话,直接打发她回家。

 

她害怕这个家,“家”是个恐怖的字眼。

 

小芳说,自己有个哥哥,大她20多岁。2010年,小学二年级的暑假,她在哥哥家。

 

哥哥强行脱光了小芳的衣服,“他也把他的衣服脱了,光光的,怪可怕”。哥哥使劲按住小芳,不让她喊叫。

 

挣脱束缚后,小芳蜷缩在角落里哭泣。

 

那次小芳在哥哥家待了好几天,母亲接她回家时,她松了一口气。但是没过几天,她又被带去了哥哥家。

 

哥哥强奸了她。从小学二年级,一直到初一,每个暑假。

 

她太小了,不知道一切意味着什么。

 

她给王芹打过电话,哭:“我哥摸我屁股。”王芹没太当回事,一会电话又来了,还哭。

 

王芹戴着厚厚的眼镜片,她是3000度的近视,为此还拿了残疾证。她告诉小芳,明天一早去接她,但是电话仍旧不停地响。王芹没当回事儿,拔掉了电话线。谁能想到,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女孩,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第二天,小芳闹得更厉害了,哥哥一早把她送回父母家。王芹去找,她把小芳拉到一旁,悄悄问,“哥哥还做了其他什么没有”。

 

小芳说没有,再追问,她就说:“别问了,你别问了。”

 

从那个暑假开始,小芳渐渐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只要去我哥那,他就会强奸我”。

 

按照小芳的说法,几年来,骚扰她的不止哥哥。

 

小学四年级,父亲做看护铁路的工作,小芳跟着他住进了宿舍。一年后,父亲开始摸她,说一些让小芳觉得奇怪的话,做一些让她觉得不好的事。

 

小芳不敢跟任何人说这些,她忍着。到了六年级,更过分了,“一周摸几回”。有一次父亲喝醉,“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

 

那一年,家里又来了一个二舅,到北京看病,也借住在宿舍。那间宿舍不大,小芳和二舅都睡在地上。同样的事情在宿舍内再次发生,直到六年级下学期,二舅才离开。小芳觉得,自己“终于解放了”。

 

夜很黑。不是每一个黑夜里的辗转反侧都能得到安慰。小芳独自走过一段夜路。从八岁开始。六年,两千多个夜晚,五万多个小时。

 

 

小芳从来不属于任何人,直到报警后她才知道,自己是弃婴。她的“家人”都知道,唯独小芳蒙在鼓里。

 

13年来的父母,其实是养父母。

 

自从2001年养母离婚,当时还是十几岁的哥哥判给了前夫,养母就和大自己九岁的养父生活在了一起。“我从小没爸爸,他是从小没妈妈,我们俩就互帮互助,没有结婚的念头。”养母说。

 

没有了自己的孩子,这让养母耿耿于怀。离婚的第二年,2002年8月18日,她看到了被遗弃在路边的小芳。

 

“见到这孩子的时候,孩子都没声了,眼也不睁了。”她手发软,不敢抱。坐在轮椅里的外婆抱起了小芳。

 

养母觉得可以把小芳带回家,养父也希望养一个孩子以后给自己养老。他们给小芳买了奶粉,小芳“咕嘟咕嘟”地喝着,活了下来。

 

几天后他们却把小芳交给了家住卢沟桥的王芹,理由是要照顾重病的外婆,还得摆摊挣钱,没法照顾孩子。

 

王芹问哪来的孩子,养母坚持说是自己生的。

 

带着小芳去报案时,王芹曾建议做亲子鉴定。不过调查刚开始,小芳的养母就承认了,小芳不是亲生女儿。

 

这件事,全家人都知道,除了小芳。

 

王芹高度近视,丈夫腿脚不好。养母说这家人“又瞎又瘸”。

 

他们住的地方很破旧,几十年的老房子,去公共卫生间要走五分钟。但就是这简陋的几十平米,王芹给过小芳全部的温暖和爱。

 

她成为了小芳的保姆和“卢沟桥妈妈”。

 

小芳送来时,除了被一条破毯子裹着,什么都没有。她给小芳添了奶瓶、小衣服、纸尿裤。

 

没多久,王芹发现小芳的“父母”把孩子扔下就不管了。就算照顾病人脱不开身,但小芳“父亲”摆摊的地方不过两公里远,这家人却从没主动看过孩子。

 

如今王芹63岁,还保留着当年给小芳写的日记。在她看来,小芳就跟自己生的孩子没什么区别:

 

小芳四个多月时胖乎乎的,粉白的小脸可好玩了……一逗就笑,可爱极了……快四个月,会翻身了……七个月会坐着……八个多月会爬了……九个月会叫妈妈了……

 

小芳童年和卢沟桥妈妈王芹的合影

 

小芳三个月大时发烧,吃了药也没见好,第二天又开始腹泻。小芳养父不接电话,王芹慌了,只能让自己的妹妹开车带小芳去儿童医院。看病花了500多元。给小芳打预防针,养父不让打,说老家没人打这针。王芹只能自己掏钱。

 

王芹对他们的意见越来越大,“我就是嘴直,有时说话让人不爱听。他们估计挺恨我的”。两家闹翻了,王芹也累了。

 

他们商定小芳两岁那天离开。王芹买了蛋糕,给小芳过生日,收拾停当后她骗小芳说去动物园玩。被养父带走时,小芳嚎啕大哭。

 

王芹给年幼的小芳过生日

 

她对小芳有感情,孩子从出生没几天就跟着她,直到两岁生日那天,“就这两年,快乐过”。

 

养父跟我强调,给过王芹400元。他觉得王芹和他吵架是变着法子要钱。后来闹掰了,他们就把小芳接回家了。 

 

王芹实在想小芳了,就过去看看。她觉得孩子吃了很多苦,“冬天冷,夏天热,蚊子咬,孩子身上都咬烂了,起了一身的痱子”。隔三差五,她会把小芳带回自家住。

 

2009年的大年初五,王芹正在家包饺子,突然门开了,小芳回来了。出现在眼前的小芳已经6岁半,上小学一年级。

 

她留小芳在家住了两天,小芳抱着王芹亲,叫她“亲妈妈”。

 

小芳上的是一所文武学校,住校。养父说,他们还是忙,而住校一个月要交700元,家里经济捉襟见肘。

 

王芹建议让小芳转学,换一个离她更近的学校,她来照顾。养父没同意。王芹说周末接小芳来她这里,养父勉强同意。

 

2009年2月8日,王芹在日记里写,孩子解开裤子给她看身上的青印,那是“爸爸”打的。“我很心疼,可又无能为力,只能安慰她,多给她一些母爱。”

 

2009年2月21日,“孩子不敢说,一提爸爸就害怕,像傻了一样,我们只有安慰她。从前那个活泼美丽聪明可爱的小女孩哪去了。”

 

到了月底,养母给王芹打电话,拐弯抹角地说下个月的学费没着落。三月份的学费是王芹去交的。四月也是。

 

从五月开始,王芹几乎天天接送小芳回家住。“孩子一边跑一边跳,可欢实啦。看着活泼可爱的孩子,我的心也无比的喜悦。小芳,妈妈期待着你,祝福你,好好学习健康成长。”

 

2009年,小芳重新回到王芹的生活里,她又成了这个“卢沟桥妈妈”的女儿。她们周末去公园,暑假去海边,留下了很多照片,那是女孩度过的最后一个童真的暑假。

 

 

这些年的这些事,小芳都是选择性地告诉王芹。

 

四年级之后她转学了,搬得很远,不能像之前那样常见面。小芳也意识到,养父母反对她去王芹那里。

 

养父母觉得王芹太惯孩子,吃喝看电视都不节制,学习在退步,小芳还养成了随便扔东西的习惯。他们把原因归结为王芹在使坏。

 

小芳会偷偷坐公交去找王芹,公交卡被养父母没收,她就改骑自行车去。小芳要找王芹诉苦,因为养父总打她。

 

虽然王芹写日记时,会用“畜生”来骂小芳的养父,但她还是劝小芳忍着,劝她赶紧长大。

 

小芳疑心自己的身世。她看到周围的同龄人都是“父母疼父母爱”,觉得自己特别惨。

 

她说妈妈对哥哥很好,却从不给她零花钱,动辄打骂,没有耐心。爸爸下手更重,被打过多少次,她都记不清了。

 

警方问哥哥是否看到过父母教训小芳。哥哥周末会带着媳妇回家,经常看到父亲骂小芳,喝过酒就躺在床上骂。

 

小芳养父承认下手比较狠,“有时候用手揍,有时候用刀背揍。一般都是肩膀、胳膊”。他说:“人不管不成器。”

 

小芳上小学六年级,跟同学闹矛盾,养母用苍蝇拍扇她,还用栓狗的绳子抽打她。养母认为自己在严格教育小芳。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小芳跟着养母出门捡垃圾。晚上九点出门,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回家。养母让她骑三轮,夜里小芳犯困,撞到别人的车上,小芳担心的是,别把车撞坏,赔不起。

 

小芳半夜打电话给王芹诉苦,王芹让她悄悄打盹。小芳不敢,“都有数的,必须得捡够才算完成任务,不够就甭回来”。

 

白天小芳还要继续上学。有同学看见了,让她抬不起头。她的日记里写,“他们看不起穷人,嫌脏”。

 

捡了两个多月垃圾,老师发现不对劲,叫了小芳的父母来学校。回家之后养母打了她一顿,之后只让她周末出去捡垃圾。

 

小芳想报警,她怕警察不信,更怕连累王芹。哪怕听过小芳不少诉苦,王芹仍然不知道小芳遇到过怎样的困境。

 

2010年暑假,哥哥对她第一次强奸。2014年开始,养父对她进行骚扰,一次醉酒后强奸。2015年6月,来北京看病的二舅对她多次强奸。

 

2016年6月,小芳最终报案。导火索是因为养父打她。

 

强奸案不容易调查,事情过了多年,物证缺失、口供单薄。

 

报案时小芳不到14周岁,她养父64岁,二舅50岁,哥哥32岁。

 

她给警察写了一封信,标题是《请司法机关制裁这家坏蛋》。

 

小芳恨他们,“他们把我整得天天噩梦,晚上天天叫。他们做的事情给我留下阴影,让我永远不得安宁”。

 

 

负责这起案件的检察官说,他经手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里,超过六成是性侵案件,有女童有男童。

 

在哥哥的供述中,2010年暑假,他第一次对小芳施暴。虽然他觉得小芳小小年纪受过不少苦,动手时心里有愧疚,但他说自己“顾不上别的了”。

 

他给出了一个荒唐的原因,当时他已经结婚,但性生活不协调,“想提高自己的性欲”。他说小芳每次都闭着眼睛,没有反抗。

 

有时养母带她住在哥哥家,甚至哥哥、养母和她会同睡一张床。养母让她挨着哥哥睡,她又被强奸了,养母没有反应。

 

平时养母睡觉特别轻,“偏偏哥和二舅强奸我的时候,睡的很沉”。

 

养母说自己对这些一无所知。去哥哥家是因为小芳的要求,那里有电脑玩。

 

养父和二舅一直否认指控。二舅有案底,强奸。我问起他这段经历,他坚称因为生病,记忆力很差,不记得此前为什么犯事。

 

检察院认为,无法认定养父构成强奸罪,对他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二舅也没有得到进一步处理。只有哥哥被拘捕。

 

在审判哥哥的过程中,养母写了一个材料,说哥哥有智力残疾的可能性。他三岁时煤气中毒,以后经常在夜间大哭大叫,小学时再次煤气中毒。她申请司法鉴定,查明哥哥的刑事责任能力。

 

2017年4月,哥哥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他没有精神病。“实施强奸行为时精神状态正常,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小芳希望能重判,“这种人就不要让他出来了”。

 

2017年9月,法院判决哥哥犯强奸罪,有期徒刑十年。哥哥的那些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小芳的养母57岁。在法院登记了七八个手机号码,三四个通讯地址。我想联系她,法官无奈地告诉我试着联系,“给她送达文书的时候就很费劲。”

 

我挨个打过去,停机、占线、没人接听。打到倒数第二个电话,通了。养母说:“你还要广播我吗?你就说她妈已经死了,也不用判了,我已经把我自己的后事都了结好了。”

 

我向小芳的养父求证时,他说:“她把这屎盆子扣在我身上,我接受不了。我们俩就这一个孩子,我不把她当宝贝还祸害她?那他妈的还叫人吗?”

 

报案后,小芳就住在王芹家,她不敢出门,怕妈妈把自己抓回家。

 

6月27日她写:“心情很紧张……危险一天没解除,我就一天上不了学。真苦恼,我该怎么办。”

 

 

养母不断更换电话号码,三天两头打电话过来。王芹和小芳都不敢接。半个月后,养母直接上门来找,当时小芳还没起床,王芹看到小芳吓得往床里躲,她特别想找一个柜子藏起来。

 

王芹努力拦着小芳的养母,两个女人在门口对骂。养母吵嚷着,要带小芳去警察局,给哥哥“销案”。

 

争吵惊动了警察。征求小芳的意见后,他们交给王芹一份“未成年人紧急庇护通知书”。

 

哥哥涉嫌强奸一案在办理中,警方认定未成年人小芳“受到人身严重侵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将小芳正式委托给王芹紧急庇护。

 

养母不敢抓小芳去“销案”了。

 

这个暑假,小芳不必再担心被养母送去哥哥家了,但她很少出门,偶尔的外出,都是参加社工组织的活动。

 

小芳生日那天,社工接她出去庆祝,问小芳想吃什么。她想了很久,说想吃麦当劳。她对店里的小玩具很感兴趣,社工买了一套送给她。小芳很高兴,社工却心里难受,“在正常的家庭里,这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

 

除了等待案件的调查结果,小芳还在担心,自己是否还能继续上学。

 

王芹家离小芳的学校太远,路上的安全是个问题。但换学校,必须有监护人的签字,那意味着得和养母打交道。

 

养母仍然是小芳名义上的监护人,小芳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所有东西都在她那里。

 

9月1日,社工给小芳领了课本送到王芹家,他们鼓励小芳自学,但看到小芳期待的眼神,他们明白,女孩需要回归正常的生活,需要和同龄人互动。

 

王芹也有自己的诉求,她已经60多岁了,体弱多病,不能长期庇护小芳。2016年10月,区民政局下属的救助管理咨询站,答应接受小芳。

 

10月10日,小芳离开王芹,正式来到救助站。

 

个人监护随后转为政府监护,这是几种方案里的最佳。救助站距离小芳的学校很近,站里协调让小芳复学,每天由保安、阿姨护送;救助站有定点医院,没医保卡也能看病,凭四联单报销;站里有社工,他们将对小芳提供一系列服务,还能聘用一个24小时照顾她生活起居的家政阿姨。

 

在此之前,站里不留人过夜。为了小芳,他们把“反家暴室”重新布置。不大的房间里有两张床,小芳一张,阿姨一张。

 

一开始小芳不睡床。反家暴室里有一个小沙发,她喜欢窝在沙发上睡。

 

家政阿姨发现,她总是显得精力旺盛,晚上十一二点不睡是常事。小芳时常坐在房间外面,要么就是在走廊里到处走动。

 

她这些习惯,是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形成的。因为跟着养父住宿舍睡地板,因为跟着养母通宵捡垃圾,睡火车站的长椅。

 

 

对于哥哥的判决还直接影响到了另一案件的进程。

 

2017年10月,救助站站长坐在原告席,养母坐在被告席。他们要争夺小芳的监护人资格。

 

一般的民事官司不会有检察院参与,但这一次,法院特别在原告席旁边设立了“支持起诉人”的席位,让检察官支持救护站起诉小芳的养母,撤销她的监护人资格。

 

庭审前法官询问小芳的意见,她说不愿意再面对养母。她写了一封信给养母——“从我记事开始,我就没有得到过母爱……有你这样的妈妈吗?……在家里我没有欢乐……有你这样的妈妈吗?最可恶的是,你的老公、儿子、弟弟,欺负我、性侵我,你无动于衷……你有做妈妈的样子吗?”

 

“我永远也不要看到你,我恨你!” 

 

在社工的陪伴,小芳来到证人保护室,隔着屏幕参加庭审。关键事实有争议,小芳需要面对一切,但至少她可以不用和养母面对面。

 

庭审那天,养母拿着一个买菜用的手推车出庭,里面装满了小芳的衣服,她还带来了小芳的奖状,有“武术标兵”,有“三好学生”。

 

养母总是插话。她对庭审环节不熟悉,法官解释之后,她仍然无法遵守规则,只反复说,自己对小芳很好,她把小芳的衣服铺在桌子上,一说就停不下来。

 

养母说,这些年严格要求小芳,孩子才获得很多成绩,她拿出了很多武术比赛的奖状;她说带着小芳去捡垃圾是为了把孩子带在身边,不然小芳不按时回家;她说给小芳花了7000多元,请家教督促她学习,还给小芳买了好几万的保险……

 

养母拿出了收养证,那是2011年她走了正规程序拿到的。为此,她递交了收养申请材料,在报纸刊登寻亲广告。

 

收养证的照片上,小芳和养母笑得开心。小芳梳两个冲天的辫子,大大的眼睛看着前方。

 

 

律师提出,养母应该归还奖状等,对小芳个人很重要的文件。养母不肯,她嫌孩子不懂事,要等小芳长大了,跟她要的时候,再给她。

 

2017年10月25日,法院撤销养母为小芳的监护人的资格,指定民政局为小芳的监护人。

 

在民事法律上,这是对监护人最严厉的处罚。

 

 

 

小芳在救助站一年多了,并不总是快乐。她时常表现消极,缺乏自我改变的动力。

 

救助站毕竟不是家,社工再有耐心,也不是亲人。

 

我不知道小芳是否明白,鼓起勇气报案,只是重新开始的第一步,也是简单的一步。

 

她的未来,不可避免地还会充满歧视与不公,每一步,都很难。

 

近来小芳胖了。从照片就能看出体型变化。小学一到四年级,她在一所文武学校上学,练习武术,那时女孩身姿挺拔、健壮。

 

五六年级,小芳开始有了女性特征。报案的时候是初一,那时她有些壮实。在王芹家住的那个暑假,她开始发胖。救助站的这一年多里,女孩又显见地胖了不少。

 

救助站里有食堂,提供一日三餐,通常都是社工陪着小芳一起吃。一开始社工发现小芳哪怕吃不完,也坚持打很多饭菜。

 

食堂做炸鸡翅,小芳盛了两碗,她告诉社工另一碗要带回房间当零食。她担心不赶紧拿就没得吃了,她觉得东西只有在身边,才是她自己的。

 

社工们和小芳定了一个“行为契约”,如果她做到控制使用手机的时间和早睡早起,就能获得一些零花钱。

 

前两周的效果很好,但小芳拿了零花钱,转头就在小卖部里花光了。她喜欢吃垃圾食品,总买薯片蛋糕。

 

怕她再去买垃圾食品,社工不敢直接给钱了。“行为契约”没能继续下去。

 

跟着养母的那些年,小芳说自己吃饭没有规律,养母让她中午在学校多吃点,晚上回家就别吃了。

 

深夜捡垃圾时,小芳饿,前胸贴后背的那种感受,疼。

 

社工劝小芳减肥,但如果你问小芳想要什么礼物,她总说想要吃的。

 

在社工看来,小芳已经比不少孩子勇敢多了。

 

大多数时候,被侵犯的孩子们,会把话烂在肚子里。有的人敢说出来,却会被质疑。这之后,可能就是永久的沉默。

 

小芳没有。她说了出来,突破了经年累月萦绕心头的无力感,突破了多年来默默忍受的状态。

 

小芳终究迈出了第一步,除了她的“卢沟桥妈妈”,还有很多人在试着推她一把,让她继续走下去。

 

小芳有时会给我发微信,说的最多的话题是父母。她想找到亲生父母。

 

每次开家长会,小芳特别难受。她会幻想,如果亲生父母来了,会是什么样。

 

有时她说自己心情不好,“很想他们”。太多次她怨恨他们,她想找到他们,甩一句狠话——“当时为什么扔下了我?”

 

报案后,警察采集了小芳的DNA。我不忍给她泼冷水,反而是她安慰我:“没事,我相信一定能找到他们,只要他们还活着,就一定能找到。” 

 

小芳说,有朝一日她想当偶像。

 

她悄悄告诉我:“要是成名了,有钱了,他们就会自己过来找我的。对吧?”

 

王芹不是小芳的母亲,但在小芳心里,她是唯一的亲人。

 

所以,小芳会半夜给王芹打电话求助,但王芹没当回事,把电话线拔了。

 

就在这一夜,小芳遭遇了不想说出口的事情。

 

如果,那晚她对小芳的来电有所警惕和重视,小芳也许能早点逃离魔窟。

 

但外人无法苛责她的一次忽视。王芹63岁又有眼部残疾,对一个陌生的孩子,她的付出不算少。

 

14岁的小芳在畸形家庭中陷入绝境。她不知道除了“亲人”之外,自己还能从哪里获得帮助。

 

王芹是向她伸来的第一双手,她鼓励小芳跟警察,“一五一十说清楚”。

 

养母来闹,警方出具 “未成年人紧急庇护通知书”,是把小芳拉出泥潭的第二双手,她不用再和养母同住。

 

在法庭上,检察官一屁股坐在了救助站站长身边,支持他争取小芳监护人资格。

 

这三双“手”,撑住了小芳下坠的命运。

 

大多时刻,我们无法预料一个对外紧闭家门的小家庭中,会发生什么。

 

但每个人,都该有一个存在于亲缘关系之外的支持系统。可能是朋友、是公司、甚至是个善意的陌生人。

 

(考虑隐私,所有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