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2003-11-18 23:30:00
我的丈夫已经拿到加拿大国籍,我是加拿大移民,在这里也2年3个月,但是我们准备年底回国。我查了移民局的网站,其中说到如果陪同加拿大人去国外,累计,在国外的时间累计为在加拿大境内的时间,但是我仍然不明白,有一下问题:
1 ,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不是就是说-----如果我明年在中国待了一年,可以直接回来申请加拿大公民,因为累计时间我已经满3年?可以这样理解吗?
2,如果不是1那样理解,只要我和先生 在一起,是不是没有5年须在加拿大待满2年的限制?如果想拿身份,还得回来不够剩下的8个月?
3, 这样的情况我需要去移民局办理什么手续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