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几个问题
我的背景
140早批了,485早交了,指纹也按了。申请的是NIW。现在是H-1第3年
问题
1, 我准备申请ead出去找工作了。不指望工业上什么H-1每年的限制了。那么我这样的有没有485必须交上去6个月以后才能行动的道理?
2, 不管我申请不申请(或者手上有没有ead)。如果我现在的工作丢了,是不是仍然可以合法在这里呆着,直到我的485被处理为止(也就是被批准或者被拒绝为止)
3, 网络和我的律师总是说无论如何尽量用我的H-1B,即使出去找工作。包括回去探亲,也最好去大使馆申请H1B,别用回美证。这是为什么。如果这样,ead和ap的作用是不是到迫不得已才亮出来?
严重谢谢大虾们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