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H1B有效期到2009年,但前不久回国用AP,新的I-94有效期为2006年9月。
现在的I-94 status为Parolee,但仍能继续以H1B为现雇主工作到2009年。
现有一个新问题,请明白人能帮忙回答:
我现有的H1B要到2009年,所以这段时间不需要renew H1B,那么我的I-94 status到2009年一直为Parolee。2006年9月后我现有的AP已失效,如果那时我回国(没有Renew AP),我还能用现在的I797 H1B approval notice (但下部分I94回国时已交上去) 去美使馆申请H1B签证吗?如果可以,依据是什么?
多谢大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