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非移民类的问题是不是在这个坛子里问,如果不是的话请诸位多多包涵了!
老妈刚拿到短期访美签证,一场欢喜之后发现不是一年多次往返的,签证页上只给了3个月一次入境,到明年2月中签证过期。
是不是给错了?我几个朋友的父母拿的都是一年多次往返的.我听说到了美国之后海关会另盖一个章,在I-94上注明可以停留的时间,3个月到6个月不等.这样的话如果老妈1月中才能过来美国,I-94卡上面会不会注上在签证过期之前(2月中)就得离境?
或者签证和I-94规定的时间是两回事(跟学生签证一样),签证代表的只是在签证过期前必须入境美国,到了美国之后,只要停留时间不超过在入境口给的I-94上的允许停留时间就可以了,签证的终止日期已没有太大意义,可以不管.
诸位意见如何?是建议到领事馆申请更改签证有效期呢, 还是就按原样算了--反正老妈到美国的时间不会迟于2月中?
在此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