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dgehog882005-12-18 17:12:20
我们在纽约,LG是绿卡,帮我申请绿卡。我们2003年在纽约结的婚。2004年底递交的神情.
上周末受到INS的通知被拒。

原因是LG在2001年和他的前妻离婚,当时两人均在美国,通过代理人在国内上法院判的。
拒信中称由于离婚双方当事人当时任何一方均没有居住在国内,而且两人均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所以他们在中国的离婚不被纽约州做承认,当然也就不承认我和LG的婚姻了。(可是我们认为他们所请的代理人全权代表他们,因此可以算是某种形式的出庭.)

而且我LG的前妻离婚后和美国人结婚,也是通过亲属移民办的绿卡,也在纽约州,因此可见他们的case中,她与我LG的离婚被承认了,否则她也没法通过现在的LG拿到绿卡.只能说我们的运气太差了.

我们有30天的时间可以appeal,请教大家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谢谢了.
ImmCanada2005-12-18 19:30:46
回复:申请130被拒,因为不承认LG在国内的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