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dgehog882008-02-20 17:01:29
我在绿卡期间为我太太file了130申请PR,130已经早批了,但是需要等配额。
现在我刚刚转成公民,把我申请的case upgrade到了公民为配偶申请绿卡。这样我现在
就可以同时为太太file 485调整身份了。
可是我们刚刚做了决定要回国发展,我太太定在2个月后回去,offer已定,比较难改。
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应该:
(1) file 485和AP,然后拿AP回去,到时候再回来拿绿卡呢
还是
(2)file 824,要求CIS把case转到驻中国的领事馆继续办呢

如果拿AP回去后再回来拿绿卡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转回中国办的话是不是需要去广州大使馆申请immigration visa还是其他什么步骤?

请大虾解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