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如下:
2005-12已提交所有waiver材料给中国大使馆,之前已申请到casenumber,材料中ds-2019表上expire date 为2007-12。
但是,现在老板的几个grant都没renew到,所以他告诉我最坏的情况是他只可以cover我至2006-6,即我必须在6个月时间内waiver和找到新工作。请教各位大侠:
1. 6个月时间是否够waiver?
2. 如果我现在找工作,应该要求对方给我什么visa (j1 or h1)? 如果是j1需要多长时间,如果是h1,需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