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ntainbeauty2006-02-03 05:29:03
我们的情况有点复杂:

LD曾在一家大学做博士后, 第一次合同是2005年七月一日到期, 但H1B是2006年十二月到
期(因为老板说还可以续签).但是在2005年二月, 老板通知他说没钱了, 必须找新工作.
后来找到一个教书的位置, 2005年九月一日开始.
这样, LD就会有七,八月份两个月的GAP. 本来他可以申请H4, 但考虑到他当时正在转 H1B
, 这样会把问题搞复杂, 于是就在本校想办法.
首先七月份, LD在本系的 SUMMER 学期教了一个月的书. 为这事我们请教了国际学生办公
室, 他们支的招是7月份仍由老板付LD工资, 但学校在还钱给老板. 但工资却比以前少了
200块钱. 而且JOB TITLE 是 LECTURER, 不是博士后了.
在说说八月份吧, JOB TITLE转回了博士后, 并且老板开始答应付这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好
合好散么), 但后来又变卦了. 为什么? 看上了LD积攒的Vaction时间了! 没办法, 只好同
意. 但工资比正常又少了300块钱(LD是part-time H1B, ratio 从正常的88%降到77%). 虽
然是放假, 其实还在实验室干活. 博士后真是奴隶!

我的问题是:
1)LD是不是有GAP? 我想不算是, 因为他七月三十一日,八月三十一日都在旧学校拿到工资
, 而九月三十一日他在新学校拿到工资. 但仍请各位大侠给确认一下.
2)这种工资减少是法律允许的吗? 会在485申请中遇到麻烦? 我听说485面试的时候, 有时
是要看工资条的. 我们该如何解释?
3)还有什么办法补救? 比如说向老板要回这500块钱. 如果他不同意, 我们可以给他写支
票. 我们只想"历史清白" :(

我们现在非常忐忑不安,您的任何建议都非常感谢! 并祝您周末愉快!
xiaobaitu2006-02-03 07:06:39
回复:恳请各位大侠帮忙看一看
Mountainbeauty2006-02-03 18:20:57
谢谢您了,xiaobaitu! 九月份确实没有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