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跑来2006-06-22 23:23:38
我是老师,今年的合同是7月31日到期。老师是个比较特殊的职业,就是说,暑假里不管你是否工作,学校都照样给你发薪水。我昨天收到H4了,有效期是从6月20日开始,我还能继续拿工资么?学校发薪的时候,同时向IRS file record. 我再拿工资是否违法?学校的财务说这部分钱是州里去年就拨下来的,只能给我。他要坚持给我发工资。
我该怎么办?怎么才能合法的拿到我应得的收入?谢谢大家!
GCluck2006-06-22 23:29:23
叫他们当作奖金
一路跑来2006-06-22 23:33:33
回复:叫他们当作奖金
gcluck2006-06-23 00:03:03
回复:回复:叫他们当作奖金
aguat162006-06-23 09:28:40
拿了就拿了,五万以内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