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wang19692006-09-10 01:56:29
我持 H1 签证, 我太太是 H4. 我太太的雇主正帮我们办理 GC, EB3 类. 目前排期已到, EAD, AP 及 140 均已获准, 485 Pending.

我的律师告诉我, 我们现在是 H1/H4 以及AOS 双重身份, 在维持我 H1 Full Time 的前提下, 我日前找到一份 consultant 的 Part Time, 律师说可以以 EAD 作此 Part Time 的工作, 而不会违反 H1 的规定, 因此不影响我的 H1 身份. 同理, 可以以 AP 离开美国, 而不影响 H1/H4 的身份.

这个论坛上许多人的说法似乎与上述有出入. 不知哪个正确? 我虽然想找个 Part Time, 但不希望丢失 H1

谢谢各位!

xiaobaitu2006-09-10 02:11:14
用AP离开美国到是可以,但用EAD为别的公司工作明显
aus2006-09-10 03:34:40
回复:请各位判断一下我律师的说法对不对
zwang19692006-09-10 03:45:14
回复:用AP离开美国到是可以,但用EAD为别的公司工作明显
ZWANG19692006-09-10 03:47:04
回复:回复:请各位判断一下我律师的说法对不对
xiaobaitu2006-09-10 03:57:14
我只能这样说,如果移民官想找麻烦的话,这绝对是个理由
ZWANG19692006-09-10 04:14:30
明白了. 谢谢你, 小白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