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AP申请很快就批准了(TSC),遗憾的是,名字弄错了。原因是我在online filing的时候,因为必须提供middle name,可我没有,就在该栏中填了"-",结果我就有了一个middle name: -.,让人哭笑不得。
在收到receipt notice后,我赶紧按e-filing补交材料的地址去了一封信解释,可收到的approval notice 上的名字还是错误的。
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大侠,我是不是要重新申请啊? 因为我自己也是有责任的,不应该在该栏填个dash line(各位将要申请的朋友切记莫犯同样的错误!).
如果不要重新申请(最好啦),请问有什么补救措施?帮帮我啊,想回家都快向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