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网上看到很多大侠都自己准备EB1b(outstanding researcher/professor)的申请材料,有人事部门签字赞助,申请成功。本人现在在一个比较小的大学工作,自己也准备了了EB1b的全部申请材料,可是学校的人事部门做事非常官僚,怕承担任何责任,不肯在I-140和申请信上签字,非要有律师证明我合乎条件才行。我们现在已经找了一个律师走labor certificate方式,但他不肯走EB1b的方式(可能是不擅长这个方面,也有可能怕把握不大)。如果再找另一个律师,又要付好几千刀,实在承受不起。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大侠有什么建议?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