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找到一份工作,雇主是A,我的I-140和I-765,I-485 递到移民局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是到现在连RECEIT都还没有收到,我也不知道是公司的律师的问题还是什么.我又找到一个新的雇主B,也可以直接递I-140,I-765和I-485.我可以再递一份吗,这样一来我就不用到原来的雇主A哪儿去上班了.而且我知道只要你I-140批准之后就可以等到I-485递了半年就可以随便换工作只要工作是一样的.那我干脆就直接从雇主B这儿申请绿卡,半年后再换工作,到时候去雇主A哪儿也行啊.但是不知道移民局会怎么想,移民官肯定会觉得奇怪我怎么递了两份绿卡申请而且是由两个不同的雇主递的.大家帮我看看,我可以这样做吗,不过这样一来就要损失一些I-140,I-765,I-485的交表的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