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H4身份,在今年初的时候因为想在学校工作,递交了转F1的申请。但是国土安全部的办事效率实在太低,我在七月份的时候才接到通知,让我补材料。当时一想,等补上材料,夏天已经过去了而且我也毕业了。随即发信撤回申请。但发了两封撤回申请的信也没有任何回音。直到今天忽然接到一封转身份被拒的信。Letter 还声明根据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212(a)(9)(B)(i)我应立即离境。
因为我的H4身份一直有效,限期离境应该不适于我,是不是?请知情人赐教!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