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里做POSTDOC,有家公司在我们系设了SUPPLY CENTER,我就负责帮忙卖卖这里的产品,公司按每星期3小时的工作量给我发点工资,一年下来也就1000多块钱,我曾问过负责和我联系的代理,这样合不合法,需不需要申请PART TIME的H1,她也不是很懂,问负责发钱的地方,也没问出什么来,后来她又说每星期3小时算不上PART TIME JOB,钱又这么少,应该没事.
现在要报税了, 我该怎么处理这份W-2表呢?我老板是加拿大人,拿TN签证,他说他曾经有过两份W-2表,报税时加在一起填上就行了. 这样能行吗? 一起填的话,是把钱数加起来,都填在NO.7 WAGES, SALARIES那一栏吗?
希望明白的人多多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