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i EB3 2001年4月递劳工纸,2001年7月递加快劳工纸申请。I-140上的排期为2003年8月,为此,律师给VERMONT中心发信要求改正,中心回信说因为140和485的材料都已转到LOCAL,他们在没有第一手材料的情况下不能给我更改,建议我去LOCAL OFFICE。我已去LOCAL 3次,OFFICER都以他们没有权利更改为由回绝我,最后一次,OFFICER 问我要不要将我的材料转回中心,我同意了。同时我还去了议员办公室,他们答应帮我与移民局联系。请问:我的材料转回中心是否对我有利?中心收到我的材料后大概会怎么处理?议员能否帮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