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有白云2006-12-29 19:34:19
问题在于你是否做过统计:是在哪些法庭,有多少案子在WOM之后 几个月之内被approve,又有多少案子被法官dismiss( 理论上最后的结果不可能是“不了了之”)没有逐一统计,你的“90%以上的案子在几个月内得到解决”的结论是怎么来的?
如果真的是“不了了之‘倒也好,就怕移民局在I-485审理上找麻烦,如果485被拒,连工作和旅行的权利都没有了,亲属移民的还可以马上再递交新的485,职业移民已经用了EAD的怎么办?离境呆一年再申请新的H1B?这种事是大事,不可以想当然,如果你就是想马上做个了断,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那当然无所谓 。
我注意到本坛置顶的范律师对WOM的评论如下: “针对FBI和USCIS的一些mandamus actions的确能加快其FBI background checks的进度。但是需注意的是成功的mandamus actions并不保证其申请最后被批准。尽管法庭批准申请人的mandamus action,但并不表示申请人的案件被批准。”
我觉得他的态度是颇多保留的,这有些像赌博,赌的是遇到比较nice的政府律师和法官


xiaobaitu2006-12-29 20:58:49
这就是我所建议职业移民申请人file lawsuit应该慎重的原因
12345123452006-12-29 21:02:47
回复:关于lawsuit,致1234512345
xiaobaitu2006-12-30 03:57:26
对方的担心是file lawsuit后移民局在处理485案子上的态度,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