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MOM2007-01-17 20:15:59
制约庇护申请诈钦 USCIS首度提出警告 移民恐慌

迈阿密先锋报16日报导,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去年底在其网站上发
布因庇护身分获得绿卡者出国旅行的「事实说明」(fact sheet),警告因庇护身分
获得绿卡者,如果返回其宣称受到迫害的国家,其绿卡有被废止的危险。
USCIS首度对持庇护绿卡者提出的警告,引起移民的恐慌,但该局说明,如果因家庭
紧急事故回国,或该国政治情况已改变,则没有绿卡被废的危险。不过移民律师说,
该事实说明并未提到这些豁免的情况,许多移民将不会了解。
移民统计办公室表示,自1996年后,11万获准庇护身分的移民已取得绿卡。这项事
实说明中称,「因庇护申请中存在诈欺」,庇护身分可能被废止;回到「恐惧被迫
害的国家」的行动,可能成为「该获准庇护身分者宣称所惧怕的迫害,并非真实」
的证据。
华盛顿USCIS的发言人班特利(Chris Bantley)说,这个警告是为抓住那些滥用庇护
制度,和经常用疑似诈欺的理由返国者,因家庭紧急事故返回的人,不用担心。他
说:「我们不是针对出国去探望生病或临死亲友的人,而是那些多次往返的人。」
班特利说,如果该国政治情况改变,返回老家也不会受到详细盘查。
移民律师和学者表示反对和担心。他们说,由于事实说明中未提到这些但书,民众
不易了解,他们也担心移民官会对获得庇护身分和绿卡者的旅行,更加详细检查。
他们表示,移民官可能说,既然一个人不惧怕其祖国的迫害,可见他最初申请庇护
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因而他的绿卡是以诈欺的方式获得,可展开遣返程序。
美国移民法规定,获得庇护的外国人可申请永久居留,如果获准可得到绿卡。按照
常理,绿卡持有人享有与公民一样的旅行自由,移民当局过去曾对等待绿卡期间返
回其祖国者废止其庇护身分,但对已获得绿卡者则不加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