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I-140(EB1B)已批准, 目前I-485等待, 排期已到. 爱人是H4身份, 已使用EAD工作. 我H1B身份已用完5年, 目前要延期.根据以前论坛上的信息, I-140批准后H1可一次延3年, H4身份持有者一旦使用工卡, 那么H4身份就失效了, 不能再延期. 但我询问了移民律师和大学的国际服务办公室, 他们说我只能一年一年地延, 不能一次延三年, 原因是我的I-485有名额, 不处在排期阶段. 一次延三年只适用于I-485等待排期的申请人. 另外, 他们讲我爱人依然可以延H4身份. 我不知道他们回答的这两个问题是否正确, 敬请坛上的专家给予澄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