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等各位专家:
我赶在2005年10月以post-doc身份递交过NIW-140及485, 140已批,
485估计仍卡在 NC. 后来转到公司以H1身份工作. 公司不知道我
已经递交过140和485. 公司最近答应给我LC Sub. 但是据说已有
485的不可以再接受 LC Sub. 这对于我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现在的工作与NIW申请关系不大, 我一直担心485若补件将很难解释.
请问这里的485是包不包括我自己申请的基于NIW的485? 是移民局
的政策还只是公司政策? 若只是公司政策, 则务必争取一下?
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