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在遞交N-400時附一個statement詳細敘述經過﹐如果有當時和你 由 xiaobaitu 于 2007-04-01 08:02:09
真是太感谢你了。
室友可以算是证人帮我写statement和陪我去和移民官会面吗?还有万一申请失败会不会有负面影响,比不申请还不好?如果有,须不需要索性多等两年(等到事件发生五年后为止)?
在这期间,我持有绿卡身份,如果回中国,出入美国中国会不会有麻烦因为这次逮捕?还有,出入中国美国和乘飞机需不需要回答“any arrest history"之类的问题,如果有,是不是也必须说yes? (以后如果获得了美国公民身份,去中国需要签证,那么我是否也必须承认有逮捕纪录,会不会遭拒签?)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想麻烦一下xiaobaitu, 我听说5年是从绿卡身份到申请公民的时间,这个5年指的是入境后五年(我的绿卡在入境时获得发放寄出),还是priority number发放后的5年? 因为我在priority number 发放两三年后才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