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140被拒,我和他一起递交的485,140是2005年9月30日匆匆忙忙递交上去的材料
to VSC,2006年8月NSC要求补材料,今天律师发EMAIL,说CASE被据。
我们准备APPEAL,想请问大侠们在APPEAL期间身份问题:
递交485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F签证,我没用AP也没用EAD,他用了EAD,我已经拿到H1
要10月份才开始生效。APPEAL期间的身份应该都是合法的吧?等到了10月份,我应该就
是H1身份了巴?
等到10月份后我的H1B生效,我如果回国一趟,那我的身份算怎么个情况呢?
APPEAL期间,他还可以继续用EAD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