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小白兔的回复。还有一个关于2个I-485的问题。
我2005/09递了NIW 140和485,最近NIW 140批了,485有更新,RFE,要求TB test.
2007/2时递了EB-1B 140 (还没有递485),也批准了。现在EB2/NIW的PD前进到了2006/01。
想请问在这个情况下,有没有必要再递基于EB-1B 140的485?这两个485(分别基于EB-1和NIW的140)在处理进度上有没有不同的优先级(比如基于EB-1B 140的485高一些?)。还有听说如果有两个485,可能会被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放弃另一个。(假如放弃基于NIW的485,以后还可能再申请基于这个NIW 140的485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