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H1B,我是F1. 他是主申请人。我们140已经被批准,现在现在准备递交485。请教大家几个问题,非常感谢。
1. 我老公经常出国出差.想申请AP方便点.但是用过AP之后是不是他的H1B也就作废了.那岂不是要同时申请EAD? 问题是我们自己申请的NIW,他还是会给同一个公司工作,谁关心他用的是EAD还是H1B啊?难道有专门的程序向公司汇报吗?
2. 我准备EAD和485一起申请,是不是在I-765上面属于c 9 category?
3. 填131表的时候,不会填Class Of Admission. 读了几遍说明也没搞懂?象我们这种情况不会是Reentry Permit对吧?应该就是AP,而且是More than 1 trip的AP,对吗?
非常感谢您热心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