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1p2007-05-29 23:20:33
情况比较复杂,大概是这样:以前在国内结过婚,后来离婚。离婚时我人在美国,委托了国内一个律师在法院办的。法院判了以后也没有拿离婚证,律师说法院的判决书等效于离婚证。当时觉得已经完事了,所以判决书也没找律师要,现在也不知道他是否还保存。再后来在美国结婚然后申请niw都没有问题,但是现在要交485(我是主申请人,和spouse一起交),移民律师给的checklist上有离婚证。现在比较晕,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大概想得出来的是先和以前国内那个律师联系一下,找他要判决书(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到),然后公证。但还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1。这个文件是必需的吗,还是说如果不交的话以后可能要补件,如果是后者的话补件的几率大概有多大呢?
2。判决书是中文的肯定要公证,我应该在国内公证还是在美国公证呢?另外美国这边会不会认可判决书作为离婚证。万一找不到判决书,还有什么别的方法证明我的离婚记录吗?
3。移民律师还说要无犯罪记录,但是我没有(我的spouse有),我记得在这里看到过说不用这个文件的,置顶的那个checklist里也没有(但是spouse的有),所以有点糊涂,谁能帮我确认一下。
大概就这些,现在脑子很乱,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建议,先谢谢了。

xiaobaitu2007-05-30 04:45:35
1,判决书是一定要的,如果找不到,可以去法院索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