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 是GC 的主申请人.我的AP已经用了许多次,本人也查过虽没有呈文的规定,但H1-B身份还是可以保留的。第一次回国用AP前跟单位的人事部门打了招呼,他们建议我申请EAD。否则不要让任何人事部门的人看我的I-94,因为回美后,新的I—94就不是以H-1B为由了,而是485-PENDING。因为麻烦我也没申请EAD。人事部门也没找我麻烦。现在问题是我想回国休假2个月(肯定没有PAY)。不知道回来后是否一定要用EAD工作了。以前的H1-B 还有效吗。现在申请EAD好像要等很久,估计两个月下不来。不知各位XDJM有何相同经历,有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