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的绿卡这个月刚刚拿到(EB2 NIW),要给太太递材料(140和485都还没递)。VB上Family sponsored第二类说“Spouses and …… of Permanent Residents”,所以总感觉derivative和family based区别不开-不都是结婚日期在我绿卡批准之前吗?移民局怎么判断?如果太太的140还没递偶的绿卡就批了,太太的申请是不是就变成family based?如果现在还符合derivative的资格,是不是拖得久了也就变成family base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