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
首先感谢你前天的回复。这几天查看了很多帖子,但我还是有些不明白。
我作为配偶在随主申请人一同递了485 超过6个月。你说配偶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换工作。感觉应该合理。但作为derivative:
1. 是否作H1transfer比用EAD保险些?
2. H1 transfer还必须是相同领域,一样的工作要求?
3. 如果我换工作也没有file another 485, 我在目前公司的GC申请是否算告一段落?以后一点也指望不上?万一情况,也不能用其批准的140?
另外,4. 在485审理阶段,EB2是否比EB3优先处理(相同日期,同一center)?
可能有些啰嗦,请指点。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