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last night, no answer, try again, thanks for help!
请问Pjiang 老师和XiaoBaiTu:
本人漂泊不定, 居 无定所, 怕换地址太频繁错过移民局的通知 (自己file 485)
可以用亲戚的地址吗?我并不和亲戚住在一起。 只是他 们的地址是固定的。
我可以FILE AR-11 把我的地址 给成我亲戚的地址 吗?
请问移民局要求的一定是要 实际住址呢, 还是收发邮件的地址?除了移民 局
的邮件我想用亲戚的地址, 其它所有的邮件我还是用我自己的地址。 FILE
AR-11 把我的地址 给成我亲戚的地址 会被认为是一种欺骗吗?
谢谢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