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状况:
1, 已于今年二月初随老公交了485, PIRORITY DATE 2002年10 月,老公工作较稳定,公司也较大;
2,我PERM去年8月批了,PIRORITY DATE 2005年9月;公司小(3人);
3,我已经用EAD找了别一份工作,马上就要去上班了。
问题:
我能再用我自己的I140再SUBMIT一份485吗,现在的小公司老板同意仍视我为公司员工,可以认为兼了新找的工作,一人打二份工? 可行吗?
因为 过几天天窗就关了,我的I140也会随之”做废“,不交有点心不甘,再者如果交了没坏处,也是多一份备份,大家知道在这里天晓得公司和自己的工作明天会怎么样。
请教一下小白兔等等大虾,小姐妹应交这份申请吗?(所有材料我都准备好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