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og2007-08-17 00:36:57
LD现在是H-1B,我是H-4,但H-1B approved and will start from October 1st. 我们在美国连PERM都没有开始办。我已经拿到H-1B的I-797A 和 I-94原件。LD有I-94原件和I-797A的复印件。

我们30天之内返回美国,LD已经开了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返美有什么需要补充和注意的吗?特别是我,现在是H-4加H-1B approved,可以短期去加拿大吗?返美时,我是只给边境官员看我现在的H-4的I-94就够了吗?还是要把H-1B的I-797A 和 I-94也要给他们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