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InDallas2007-08-22 16:40:19
正在准备I140 reference letter 推荐信,有一个问题:

我多年前在中国工作的公司A,在我离开后被分离成两个公司(有重组和合并),其中一个保留原公司名字A,另一个(包括我工作的部门)有了新名字B。我和以前的经理(现在工作在其他公司)还有联系,他可以为我写reference letter。但是律师要求提供有公司名字的信纸。但实际上现在的公司A与我没有关系,我的以前部门已经是公司B。我可以说我工作的公司A不在了吗?thanks.
radiology2007-08-22 16:44:07
回复:没那么要紧,如果要介绍你当时公司,注明即可
LiveInDallas2007-08-22 17:04:54
回复:回复:没那么要紧,如果要介绍你当时公司,注明即可
radiology2007-08-22 17:14:49
回复:他用他现在公司的head letter就可以了,如果他需要
LiveInDallas2007-08-22 17:44:05
回复:回复:他用他现在公司的head letter就可以了,如果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