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配偶申請綠卡等排期約5年
問:我是台灣人、我先生是香港人,我們於2006年在香港及台灣登記結婚。我先生於2005年拿到美國綠卡,現在我來美國都是用旅行簽證入境,而在美國可以待多久時間,都是按照進入美國機場海關給我的日期之前離開美國。
請問:1、我該現在開始申請綠卡,還是等我先生拿到公民時再為我申請綠卡,兩者哪個較好較快?
2、請問我先生在報稅時可以加入扶養我嗎?
3、請問我們的小孩若在美國出生,我可以申請什麼簽證,以便留在美國照顧小孩?
4、請問我們的小孩若在台灣出生,小孩可以因父親是美國公民而自動成為美國公民嗎?
答:1.你先生於2005年12月拿到綠卡,2006年與你結婚。你若要辦理綠卡,按目前的綠卡配偶排期,大約須等待5至6年。如果你的先生順利成為公民,為你申請綠卡,大約須等待4至5年。
不過,你可以先申請綠卡配偶,等你先生成為公民後,再申請升級。
2.你先生在報稅時可加入扶養你,詳情可洽會計師。
3.目前為止,即使你的小孩選擇在美國出生,並無特別的簽證讓你留在美國照顧你的小孩。
4.你的孩子若選擇在台灣出生,如果你的先生已成為公民,可以申請你的小孩成為公民。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