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面你有一份 G-325A 送到了 Consulate,这个时候就是一个等待的过程,以60天为上限;你被要求去 ASC 做 Fingerprint,以120天为限;你的牵扯到 FBI 的手续,是30天一催。等等,等等’。
情况是这样的。我2006年12月中旬回国签H-1B被FBI查两次。VISA上说: NCIII HIT NOT THE SAME PERSON。直到二月初才会来。今年7月交I-485 (EB2 PERM,PRIORITY DATE: 2006/FEB 3。 I-140 四月批准)。RECEIPT DATE:: SEP 21。EAD 和 AP 已收到但指纹通知未收到。请问我的G-325A已经送往BEIJING CODSULATE了还是等FINGERPRINT以后再送? 以60天为上限什么意思? 是60天必须送去还是结果必须出来? 送G325A去CONSULATE是否意味BEIJING CONSULATE要作USCIS NAME CHECK? 请讲解。我争取拿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