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I I140和I485同时递交的问题
本来是没时间来写文章,自己手边的事情忙得我团团转。但是,因为至少有一百位朋友及其几个网上法律板的版主打电话或发EMAIL来问我I140 和I485 同时申请的问题,我只能是晚上不睡觉,敲键盘了. 我挑了一个非常普通的朋友的信。
I plan to apply NIW. my purpose is to get my wifes working permit (EAD) as soon as possible. The way is to file 140, 485 and 765 at same time. Although someone says it is feasible, other people say it is too risky, because if my 140 was rejected, I would be out of status (lose my H1 status). There also some people say EAD is only filed to the main applicant, but not to the spouse. What do you think about this situation? Any suggestion will be helpful.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我觉得人和人本身并没有多大区别,但是人做事情的方法却能看出高低来。
我大概把人分为三种:
第一类人做决定的时候,从过去的经验来做现在的决定。因为心里总想着:过去这样做都沒问題,那現在照以前的方法來处理,一定也不会有问题,持这种观点的人虽然保守一点,但是不不失为一种好观点,好像我现在不愁客户,光是介绍成功的案子就忙不完。 这类人大约遵从这样一个模式:=èF-1学生=è开95之前的日本车=è当RA,TA =è博士毕业=è找工作=è买新车=è买房子(三十万左右)。这类人趋于保守,但是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方式。
二等人做决定的时候,从现在的经验来做现在的决定。跟随潮流是这类人的最大特点。其实我觉得我以前也是这种人。客观地讲,我们这批九十年代留学的人一半都是盲目的。”听别人说。。。。“ 是这类人的口头馋。从小开始就跟着别人,大家都考大学的时候,他也考大学;大家都写思想报告的时候,他也写思想报告;大家都忙着考T,G的时候,他也忙着考T, G ; 也许是甜头尝多了,结果是:大家都忙着转专业学CS,他也忙着转专业学CS;大家都拿个硕士找到了工作,他也拿个硕士找到了工作(当然也有找不到了);大家都被LAYOFF的时候,他也被LAYOFF了;大家都在办国家利益豁免的时候,他也在办国家利益豁免;大家都说I140和I485 应该一起递交的时候,他也说I140和I485 应该一起递交的时候;。。。。。
一等人做决定的时候:通过对将来的的认识和预测来做现在的决定。这类人是通过对过去进行深刻的分析和理解,以后,才作出自己坚决的决定。这类人才是你在报纸或者杂志上能看到的成功人士的主流(当然,也有部分非常不成功的人属于这个范畴)。虽然,有时候他们做的事情和大家的区别并不大,但是,他们做决定的时候从不盲从,非常坚强。如果你想一席话把这些人的观点改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说这么多什么意思呢?看完我的文章你就明白了。
我记得在我在办绿卡的感受(20)-哪些人能很快拿到绿卡中提到一个严正的声明:郑重声明:所有办EB的人.不要听任何专家乱说,不准I140和I485一起递交,如果有任何疑义.请和我直接联系!
因为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I140和I485一起递交的MEMO刚刚出来,当时能看懂我的话的人不多。喜欢我的人说我是笔误,不喜欢我的说我不懂移民法。(笑话,我不懂移民法,谁懂移民法?)你要是现在还不明白,我告诉你本文的第一条YIMINDIY独家法律观点:
从法律的规矩上来看,你完全可以I140和I485 一起递交。问题是,这个一年前发的MEMO基本意思是给劳工移民RIR的第二优先的,而不是给第一优先EB及其NIW的,基本上现在EB申请上来说I140和I485一起递交是个法律的漏洞。
如果你是个喜欢搞清楚任何事务的原因的人,而不是整天在“听人家说”中度过的话,你应该搞清楚这么一条轮廓:
2000年4月:245 I 法案截至,大概有几十万份的移民申请(这也是我要写的另外一篇文章——旗帜鲜明地反对BUSH的移民政策的原因),
然后从2001年开始,申请RIR的人无限的等待,如果你是在加州 2001年开始递交劳工证的话,可能连LC都没批下来。按照当时的速度,加州申请第二优先,第三优先的劳工移民总共要等5-7年。(别的州,有的很快)
从2002年开始,劳工市场低落,PERM失去了它的必要性和立法基础,所以一拖再拖,具体会改成个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会在后面的文章里面预测一下。
2003年,移民局认为劳工申请的I485 的申请等待过长(30个月以上)决定I140和I485可以一起递交。
从2002年开始,四个移民局收到的EB,NIW申请超过了一倍。以前(911之前)的I140申请3-4个月的神话再也没有了, 特别是美国反恐也反到包括杰出人才的申请上来了,结果I140的速度大大拖延――象VERMONT中心要14个月以上,结果就出现了I140和I485一起递交的问题。
结果,移民局马上发现了漏洞,补了一个MEMO: 说在申请140和I485的时候会先“预审”一下,等于放屁,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2004年,由于每年的QUOTATION有限,所以移民局的审理标准提高,据我长期的观察,现在NIW,EB的批准率大约为六成。为了简便起见,移民局对于一些明显不合格的移民或非移民申请案件﹐移民局在不发给補件通知(RFE) 的情況下﹐直接拒绝申请人的案件。
由于巨多人的反对:劳工证的等待时间过长,特别是加州,纽约州对于只要申请人的指紋和安全检查都能夠通过的话﹐I-140和I-485的申请就能在90天之內由移民局审理並出決定。加州移民处理中心表示﹐由于这是一个尝试性方案﹐移民局只受理申请案开始实施后才递件的I-140/I-485同步申请的案件。这种模式应该会扩张到别的地方
什么意思呢? 很简单, 本来没什么问题,就是中国人太聪明,所以问题就有了:
只要你递交了申请,在没有任何批准的前提之下,你就可以申请AP回国和WP工作了。本来是通过RIR或NONRIR取得劳工证或者I140批准以后才能享受的权利,在一夜之间好像每个人都能享受了。
我觉得随着I140申请时间的进一步加长,结果有个非常危险的误区: I140和I485 一起办好像变成了一个潮流。特别有些喜欢第二类做事方法的老兄发现身边的有些不怎么样的烂人,竟然已经在没有任何批准的条件下,竟然拿着回美证回国度假了。自己也禁不住狂奔五十里给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交钱去了。或者很多人自己准备了I 140 的四不象的东西,然后,等三四个月,马上就有工卡和会美证了。
我特别想问问大家一个问题:
拉一头猪来,只要它有个有效的来美签证和护照,那么他就可以申请工卡和会美证了是不是?这是个法律的漏洞。这个问题是非常严肃的。从我的经验来看:我觉得这种短视肯定会给你到来负面的影响:
我把这个情况细分为几种:
你是H身份,I140, 485一起递交的话,如果你140被拒掉的话,而且你用了AP或者WP的话,等于这个问题:你是H身份,你找到第二份工作,然后,你去工作了,然后你被LAYOFF,但是你的第一个老板还继续SPONSOR你,你的第一个H-1B还有没有效?
你是H身份,I140, 485一起递交的话,如果你140被拒掉的话,但是你没用AP或者WP的话,等于这个问题:你是H身份,你找到第二份工作,然后,你的第二个H批准了,但是你没去工作,你还为第一个老板工作,你的第一个H-1B还有没有效?
你是H身份,I140, 485一起递交的话,如果你140被拒掉的话,但是你太太用了AP或者WP的话,等于这个问题:。。。
F-1身份,因为移民倾向的问题更加复杂,分为法律上和实际上
每个问题的答案都可能不大一样。其实,很多法律的问题不是行或者不行,而是如何行,如何不行的问题。如果上面的问题你懂得法律的精髓的话,可以让你有惊无险;如果你只是一知半解的话,可能把你的身份给搞没有了。你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你有问题,可以直接给我发EMAIL
有的人可能就要问了?那么你不同意两个一起递交了吗?
不是,我说了这么多,就是个对于绿卡的态度问题:它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我有不少客户跟我签订合同的时候,就直接告诉我:我要两个一起递交。我总是耐心的劝我的客户:你现在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把你的案子做好,而不是去考虑那些不该考虑的问题:专心做案子!
我客户有50%左右的人两个一起递交。但是前提有两个:一是救命;二是客户案子的质量有八成左右的成功率才能两个一起递交。因为所谓的八成把握是靠我近千例的移民申请不断积累的过程中得来的,如果你不够幸运变成我的客户,你至少经历过以下所提的境界的人(如果你获得过世界级别的大奖除外,例如诺贝尔)才有资格谈I140和I485一起递交的事情。
我说过,因为智商的问题,大家对于接受我理念的程度高低不同。特别是现在移民局对于案子质量不高的直接拒掉的MEMO使得我DIY的理念更加珍贵, 该准备的和不太该准备的我都会让我的客户准备,但是,不该准备的一定不准备。现在还有人把法律文书的书写工作看成个结果的工作,我至少苦口婆心的告诉大家一万遍了:法律文书的工作是个过程,细分分为六个步骤:
Planning: Consider your purpose, audience; (10%时间)
Shaping: Decide how to organize your material; you don’t have to worry this part; template will cover this part. (15%时间)
Writing: Draft your essay. (25%时间)
Editing: “Re-see” what you have written; write additional drafts. (20%时间)
Revising: Check grammar, spelling, punctuation, and mechanics. (20%时间)
Proofreading: Check the typographical errors. (10%
不知道大家到底看到了我的方法的优势在什么地方,一般的律师事务所模式只帮助你第三部分的一小部分,我除了第三部分不直接帮你以外,别的工作都在最大程度的帮你!你所要做的是第三部分,而且要跟随我的步骤和理念你的思想上发生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四个阶段:
第一, 新鲜期。这个时期并不会很长,从两个星期到两个月。这个时期的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信心十足,精力充沛。豪情万丈,不少同学收集了前辈们成功的案例,及其推荐信的模板就开始了。
第二,迷茫期。对于EB系列,一般情况下有六十个左右的知识点(我记得当时我高考的化学老师喜欢用这个词,她说中学化学课本就483个知识点,考不了满分说明你对自己不付责任)。你要做的就是把这60多个知识点搞清楚。YIMINDIY把它分为四个阶段。迷茫期是在所难免的,所谓的迷茫期就是有问题找不到答案,现在BBS上对这个问题有不少讨论,小到比如以前学校的奖状有没有用,我的IEEE的正式MEMBER有没有用;大到我的推荐信写的都是千篇一律,我该怎么办?
第三,恶心期。这个时期的人的表现是:看到自己的移民申请就恶心。因为很多移民的案件,其实都没有“正确答案”,对于EB系列,只要填写几个表格就可以了,任何的材料都叫“SUPPORTING DOCUMENTS),恶心期就是很多在迷茫期存在的问题解决不了,结果约集越多,问题就出现了。这个时期的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找不到人商量一下,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知道,所有的答案就一个:长期的经验。这个时期和迷茫期有时候是相互交换的一个过程,时间从两个月到数个月。
第四,脱胎换骨期。我觉得一般情况下的人以及在一般律师事务所模式做出来的人根本没有这个境界。也无法体会那种: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我的客户说过这样的话:
Thank you so much for the help. It is very nice to work
with you. Your easy-to-follow instructions paved the way of my
application. The process is turned into an enjoyable and learning
experience for me. I am certain we will have more interaction in the future. In case, you drop by Seattle area, please let me treat you as a host.
不知道大家理解得怎么样? 我觉得看一个问题,不仅要看到现象,更要看到本质。有时候,我真的感谢上帝,能给我这个工作,为祖国最优秀的一批人排忧解难,现在,每个月都能批近十个案子,自己感到由衷的高兴。在还算年轻的时候,用自己的双手赚到了大家羡慕的生活,我努力的目标就一个:希望我的付费客户不骂我,祝愿大家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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