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前的身份是J1(豁免办理完毕),J1身份到期之前,递交B2转身份申请(USCIS 8月23日收到申请),9月中旬得到offer,学校给加急办理H1B,10月18日,H1B批准,马上邮寄撤销B2申请,没想到今天偶然查我的I539 case number, 说11月2日批准了,已经寄出了notice.
以前在这问过,小白兔和皮老师也帮解答过,说可以离境把身份再转回来。
特殊的情况在于 ,我的育产期是12月份,估计预约到第三国的签证时间也要12月份了。如果我现在的身份是B2,估计学校也不能提供保险给我了,现在连生孩子都成问题了。脑袋一片糊涂中,请大家帮助出了主意。谢谢大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