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个得了重病要回国看病的。
我想问如果申请紧急AP是不是可以直接拿着各种材料去纽约的上一级移民局。还是要按照常规先办理AP申请,材料寄到IL去,然后过几天再拿着医生的证明去纽约市内移民局去办加急申请就好?
还有,那个医生证明如果是中国医生开,什么样的形式是可以接受的?翻译公证然后一定要寄原件过来吗? 发传真,扫描过来行吗?这封医生证明有固定的格式吗?说明紧急情况的口气和分寸怎么掌握?
个人感觉找美国医生开这个说明比较难。否则等绿卡也不会那么难那么久了。不过我还是会找相熟的华人医生帮帮忙试试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