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使用 AP 之后,H-1 仍然可以在境内进行 EOS/COS,但有一点有提醒 H-1 注意。那就是,如果你们家的 LD 将要申请 H-4 签证,或是以 H-4 身份入境,那么你在此之前的使用 AP 或许会给 LD 带来麻烦。因为签证官可能会认为你的 LD 不符合 H-4 的申请条件,或 CBP 也许会认为你的 LD 不能以 H-4 入境。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你的解决之道就是到加、墨搞个 H-1b 签证,以 H-1 入境好了。”
Pjiang老师,这是你的网站上的一段话。我有一点没明白就是如果真需要重新以h1b入境,不用
专门回一次中国吧,只要从墨西哥回来就可以了,是吗?
我下个月回国结婚,太太要去签h4. 我上次回去是用的AP, 下个月还是打算用AP. 这样岂
不是她不能去签了?签过了,也可能到了美国这边cbp不让入境?
谢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