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的申请人2008-06-11 20:07:43
第一关,中秘审查资料后说需要由美国雇主帮H-4受益人申请一个批准文件,邮寄到中国才可以签H-4。又说可以试试B-2。LG也是一时糊涂,竟默许了。

VO面谈时问你究竟签何种visa,LG据实相告,VO也不说中秘是对还是错,就说B2不可以给,然后LG的申请就被拒了。

我们很着急,就问公司律师中秘指何文件,是否要为LG file I-539而后得I-797C。
公司律师说这是不对的。I-539只能替在美境内的人申请。H1-B spouse就只要拿H-1B的I-797A和I-129再回去领馆面谈的就可以了。此外无它法。

现在各执一词,也不知是否有一个新的程序变化,还是领事馆VO就想做无本生意,吸金有不给visa,甚至不指一条明路。我想LG若能坚持签H-4可能就不一样。

不知各位有无听说过类似故事,请高人指点。
giant_hippo2008-06-11 20:36:43
你公司律师是对的,坚持签H-4
aegeanboat2008-06-11 21:14:37
凭H-1B批准件I-797原件再去申请H-4就行。没什么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