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贴子沉下去了
因为非常焦急~~!恳请各位大侠给个建议,我这样的情况到底是适用I-485还是只能用I-824来解决了?
时间非常紧迫,求各位大侠指引明路!!~~~~~万分感谢!
我现在拿F1签证人在美国,和我先生最近在美国结婚,婚后不久,
在我尚未来得及以配偶身份提交我自己的I-485申请之前,
我先生的I-485被批准了。结婚在前,先生I-485批准在后。结婚日期和先生I-485批准时间中间相隔1周的时间,先生的I-485批准了。
我现在这样的情况还可以提交I-485吗?还是需要用I-824来解决?
如果只能用I-824解决,不回广州,有可能在第三国,比如加拿大面试I-824吗?
还有其它更快更稳妥的选择吗?十万火急,非常感谢!!!
谢谢大家~~~~~希望得到答复,焦急等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