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四月初被layoff,10天后找到小公司过渡,申请concurrentH1 (parttime),4月26收到notice,RFE,要求7月中之前回复,关于公司的财政等状况,但律师认为是tough case。现在找到另外的full time工作,准备办H1。律师打算用regular H1 申请,认为可以通过,并告诉我在收到Fedex receipt就可以工作。但是问了另外的律师,告诉我说,如果concurrentH1被最终denial,那么4月到7月就是gap,现在这个最新的H1可以申请,但不能工作,一定要等到approval后才能工作,否则就是unauthorized employment。但公司急着要我去。请问,我到底能不能工作呀?
另外,这个最新的H1可以用premium申请,争取在concurrentH1的7月RFE期限之前approval,可以吗?我的律师认为移民局会在系统中看到还有RFE没有回复,不好。但是,我担心regularprocessing 要2-3个月,如果这个最新的也被denial了,这样我的整个的gap时间就要到180天,那是不是就很危险?但是律师说,这个180天要从denial的那一天才开始算。是这样吗?我都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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